“小周家店拆遷安置房二期”小區(qū)電力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小周家店拆遷安置房項目已由江陰市發(fā)展改革委員會以關于江陰市人民政府申港街道辦事處建設小周家店拆遷安置房項目的批復(澄發(fā)改港城【2011】11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陰市人民政府申港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小周家店拆遷安置房二期”小區(qū)電力工程EPC總承包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1建設
2.1.2建設規(guī)模: “小周家店拆遷安置房二期”總建筑面積約155227.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126589.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8637.83平方米;其中住宅112389.36平方米,商業(yè)7388.06平方米,公建6811.79平方米,地下車庫28637.83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698個。新建住宅樓9棟,居民918戶,其中小高層9棟(9棟18層),公建為物業(yè)管理用房、電梯、消防、地下車庫等???期,本期為第1期。(該地塊批復內(nèi)的面積分期建設,一期方案(編號:300003689280)按面積收費已結束,此次剩余部分為二期方案按實結算,作獨立一期)用戶申請負荷說明本期接入公變申請負荷8095kW,本期接入專變申請負荷0kW。1、接入公變負荷:住宅部分:120平方米以下68戶,每戶配置8kW,合計544kW;120-150平方米850戶,每戶配置12kW,合計10200kW;商業(yè)部分:獨立產(chǎn)權商鋪7388.06平方米,42戶,合計容量1108kW(一戶一表)。公建部分:一類負荷:無;二類負荷:電梯、梯燈、風機、污水泵、生活泵房、消防水泵等合計2031.6kW;三類負荷:社區(qū)服務748.46平方米,合計75kW;充電樁72個,合計504kW。總計容量:8095kW。
2.1.3合同估算價:3760.01萬元
2.1.4工期要求:
總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設計開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施工開工日期:2023年11月14日,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2月11日。
2.1.5 其他:
2.2招標范圍:“小周家店拆遷安置房二期”電力工程設計、設備采購及安裝、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等EPC項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備①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zhì)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且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②設計綜合資質(zhì)或電力行業(yè)(送電工程、變電工程)丙級設計及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1.1電力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chǎn)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yè)),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1)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承擔過類似工程;□申請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3.3.2自2021年 8 月 24 日以來,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3自2022年 8 月 24 日以來,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4自2023年 5 月 24 日以來,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5自20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