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浙江 外委培訓服務(質保體系培訓提升)項目詢比公告
一、采購項目基本信息: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05月14日16時08分 (北京時間)
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05月19日16時08分 (北京時間)
項目名稱: 新能源浙江 外委培訓服務(質保體系培訓提升)項目
采購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范圍:
所有合格供應商(請供應商報名前務必確認是否匹配本項目供應商范圍要求,查詢方法: 2、資質要求:同時具備以下兩項資質: (1)、具備國家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資格(CNCA機構批準)。 (2)、具備風力發(fā)電、光伏發(fā)電行業(yè)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可證書(CNAS機構頒發(fā)); 3、財務要求:提供近4年內(2021-2024)任意連續(xù)3年財務報表。 4、業(yè)績要求:近三年內至少有兩項質量管理體系咨詢業(yè)績,同時具備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或者質量體系成熟度評價標準編制業(yè)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5、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廣核集團 限制投標的范圍及期限內。 6、人員要求:具備風力發(fā)電,光伏發(fā)電專業(yè)三標體系審核員資格證書,具有質量體系有效性提升服務經(jīng)歷。 7、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3、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響應。 (3)、在任何階段,采購人均無向某一供應商透露其他供應商響應情況的義務。 (4)、本采購文件中,采購人的權利義務,同樣適用于采購代理人。 (5)、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②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③近三年內(自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發(fā)生過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④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用中國”網(wǎng)站 /)。近三年內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jīng)理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中國裁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