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標范圍
序號 |
招標編號 |
標段名稱 |
服務范圍 |
信息服 務費(元) |
1 |
20 25-16 |
雷州核電項 目碼頭和取 排水工程初 步方案研究 專題技術服 務項目 |
本次工作分為碼頭和取排水工程初步方案研究、工程 可行性研究兩階段開展,具體工作范圍如下:
依據(jù)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在滿足項目取水安全可靠和環(huán) 境可接受的前提下,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相關專題資料 的基礎上,進一步分析研究取排水方案、碼頭方案, 提出可能的大件碼頭、取排水方案,包括:取排水構 筑物的結構形式、設計標準和主要斷面尺寸, 補給水 泵房的布置方案,大件碼頭總平面布置方案、水工結 構方案、裝卸工藝方案、碼頭連接道路等,施工方案 設想、工程量等;若涉及港池清淤、航道疏浚等問題, 對工程量進行估算;為項目大件設備運輸、總體規(guī)劃 方案和總平面布置的優(yōu)化完善等提供依據(jù)和建議。需 關注取排水與碼頭合建方案的可能性、大件運輸與取 排水管線共線的可能性。通過比選,提出開展可研工 作的推薦方案。根據(jù)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專題論證 成果,開展取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其工作范圍主要 是提出多種取排水方案的比較及優(yōu)化,進行綜合技術 經(jīng)濟比較,確定取排水口的位置、布置及結構形式,補給水泵房的布置方案,取排水工程推薦方案、取排 水構筑物結構形式、設計標準和主要斷面尺寸,取排 水管線的尺寸和布置、管材的選擇,地基處理方案, 取排水構建筑物占用的陸域或水域面積,施工方案設 想、工程量和工程造價等, 以及供電、給排水、消防 等配套工程,滿足可行性研究階段深度要求,為總平 面布置、海域使用論證、核電廠可行性研究綜合報告 編制及后續(xù)工程設計提供依據(jù)。工作界線為自工程海 域取排水口至核電廠廠區(qū)圍墻外 1m 范圍內的所有建 構筑物及管線工程。大件碼頭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工作 范圍主要包括碼頭具體位置的確定及平面布置方案的 比選;新建或改建大件碼頭的結構形式、承載能力、 改造條件等;碼頭裝卸工藝方案比選;碼頭水工建(構) 筑物結構形式比選;碼頭港池清淤、航道疏浚、錨地 設置方案,并對工程量進行估算;開展碼頭工程的投 資估算工作;并提出下階段需要進行的工作和建議。 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格書。 |
10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shù)和數(shù)量,具體參數(shù)、數(shù)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1 |
雷州核電項 目碼頭和取 排水工程初 步方案研究 專題技術服 務項目 |
一般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 力; (2)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 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 (3)近 36 個月內經(jīng)濟行為沒有受到起訴,經(jīng)營狀況良好; (4)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 (5)在 36 個月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無失信情況; (6)在同一標段投標中,沒有與其他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關系的情況; (7)在無處置期限內的不良行為記錄; (8)投標人無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要求而被限制投標的行為,如:無違反行賄犯罪相 關法律法規(guī)等; (9)不屬于紀檢監(jiān)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 業(yè)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yè); (10)未被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單、涉案供應商黑名單; (11)未被列入招標人及供方黑名單; (12)在最近十年內沒有在投標過程中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參與 投標,且沒有出現(xiàn)因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不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產(chǎn)品普遍有質 量問題等重大違約情況; (13)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4)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單”庫; (15)應具有有效期內的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參考標準: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專項資格要求: 1)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運行業(yè)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2)近 5 年內(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少具有 1 項核電項目 海工(碼頭或取排水)工程技術方案業(yè)績。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5 月 1 日 23:59(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節(jié)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