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常州二公司常州港圩塘港區(qū) 發(fā)電公司出灰碼頭泊位施工前綜合咨詢技術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常州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位于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qū)春江街道境內,春江街道屬國家級常州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管轄。電廠南距常州市區(qū)約17km,北臨長江,西靠常州港區(qū),廠址上游為藻江河,下游為桃花港。一期工程已建2臺60萬千瓦國產超臨界機組,2006年5月第一臺機組投產,2006年11月第二臺機組投產,已建成裝機容量為2×630MW燃煤機組,為適應電力建設的新形勢,實施電廠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常州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擬建設 常州2×100萬千瓦機組擴建項目,本期擴建2×1000MW國產超超臨界凝汽式燃煤發(fā)電機組,采用先進二次再熱技術,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設施。機組擴建后,電廠年出灰量將由目前的40萬噸增加至70萬噸,而電廠現(xiàn)有出灰設施能力有限,不能滿足電廠機組擴建和出灰能力增加的要求。因此,本次擬擴建2個2000噸級出灰碼頭泊位以滿足后續(xù)粉煤灰等副產品外運。根據(jù)項目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等三同時要求及相關交通、水利審查及驗收等要求,需要開展江蘇公司常州二公司常州港圩塘港區(qū) 發(fā)電公司出灰碼頭泊位施工前綜合咨詢技術服務。本項目的工可、初步設計及施工圖由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承擔。
根據(jù)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港口工程初步設計許可審查指南》的通知(蘇交港航﹝2020﹞18號)文件要求:“對于技術復雜、難度較大、風險較大或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的港口工程,項目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審查咨詢并完成初步設計技術審查咨詢報告。受委托咨詢單位的設計資質等級應當不低于初步設計文件編制單位資質等級。”
招標范圍
常州港圩塘港區(qū) 發(fā)電公司出灰碼頭泊位施工前綜合咨詢技術服務包括:
1、環(huán)境影響評價及環(huán)保三同時驗收;
2、安全“三同時”,包含以下工作內容: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報告(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試生產方案、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安全生產設施竣工驗收報告等;
3、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包含以下工作內容: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yè)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等;
4、水土保持專項,包含以下工作內容:水土保持方案、水保驗收報告等;
5、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第三方審查相關咨詢服務;
6、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7、水利專項驗收;
8、消防專項驗收;
9、碼頭檢測評估報告;
10、檔案專項驗收。
2.1.3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后,甲方通知之日起至合同范圍內工作全部完成,時間約6個月(詳見工程里程碑計劃)。施工前,本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必須編制完成并通過管理部門審批,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須編制完成并通過管理部門審批,本項目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必須編制完成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意見。根據(jù)工程進度需要,服務單位須滿足招標人工期調整的要求,相關技術服務時間順延或協(xié)商確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0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投標人須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設計項目合同業(yè)績2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同時具有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提供相關資格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2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4-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