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zh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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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資質(zh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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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包一級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條,但同一條中的多項資質(zhì)要求需同時滿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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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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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必為申請人本單位的工作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注冊專業(yè)須為建筑工程 |
業(yè)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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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不少于1個合同金額不少于4500萬元的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業(yè)績(在建或已完成項目均可,簽訂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上海市合同信息報送編號或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或相關(guān)部委的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的合同備案信息為準。)注:若平臺查詢的信息無法體現(xiàn)項目性質(zhì)、規(guī)模及合同備案時間的,視作無效業(yè)績。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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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申請人的注冊建造師數(shù)量不得低于現(xiàn)行最低資質(zhì)配置要求(以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核實結(jié)果為準)。
2.根據(jù)嘉建管聯(lián)〔2024〕3號《關(guān)于印發(fā)<嘉定區(qū)建設(shè)領(lǐng)域不良信用企業(yè)名單制度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申請人不得被列入建設(shè)領(lǐng)域不良信用企業(yè)名單
具有控股和管理關(guān)系的上級公司和下級公司同時參加資格預審,招標人將接受下級公司為合格申請人。 |
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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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是否接受境外企業(yè)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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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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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海市建設(shè)工程交易服務中心電子招標投標交易服務平臺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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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00時00分到2024年10月13日 23時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節(ji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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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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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成功后訪問上海市建設(shè)工程交易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shcpe.cn),登錄交易平臺在"交易平臺--投標項目管理"菜單中查詢下載。
2、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以書面署名形式向招標人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署名形式向招標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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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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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通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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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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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832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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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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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前將已完成數(shù)字簽名的電子投標,文件加密上傳至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shè)工程招投標分中心平臺。文件加密上傳至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shè)工程招投標分中心平臺。 |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開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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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 09時30分 |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開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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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遠程開啟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遠程開標:是
開啟地點:
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shè)工程招投標分中心平臺。 |
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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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置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為50萬元人民幣,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須交納規(guī)定數(shù)額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標有效期。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投標保函。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僅接受銀行保函。銀行保函申請人與被保證人須一致,保證人與本保函開函銀行須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額度的或通過銀行保證業(yè)務內(nèi)部委托開具的保函均視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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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招標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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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海市建設(shè)工程交易服務中心電子招標投標交易服務平臺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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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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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00時00分到2024年10月29日 23時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節(ji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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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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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電子招標文件上傳至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shè)工程招投標分中心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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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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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09時30分 |
開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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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遠程開標:是 開標地點: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shè)工程招投標分中心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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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發(fā)布本次資格預審公告的媒體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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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管理委員會門戶網(wǎng)站、上海市建設(shè)工程交易服務中心網(wǎng)站、/ |
監(jiān)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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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區(qū)建筑業(yè)事務受理中心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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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負責人必須完成個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請人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完成進滬信息報送
2.根據(jù)嘉建管聯(lián)〔2024〕3號《關(guān)于印發(fā)<嘉定區(qū)建設(shè)領(lǐng)域不良信用企業(yè)名單制度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對列入建設(shè)領(lǐng)域不良信用企業(yè)名單的潛在申請人不得參與本工程項目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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