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萍河左堤防洪治理工程堤線起自榮烏高速,至徐新公路橋處止,全長 8.146km ;
西北圍堤生態(tài)防洪堤建設工程位于雄安新區(qū)起步區(qū)西北方向,起點為萍河左堤榮烏高速處,終點為南拒馬河右堤溝市村處,全長約 23.448km 。
本項目 最高投標限價為 2576.711398 萬元 。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雄安新區(qū)水利工程智慧運行管理系統(tǒng)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萍河左堤及西北圍堤部分),包括堤防及建筑物安全監(jiān)測、閘門監(jiān)控、視頻監(jiān)控、水質監(jiān)測、智慧智能路燈、網絡通信等系統(tǒng)硬件設備建設,包括但不限于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和招標期間所發(fā)招標文件包括的全部內容,以及投標答疑包括的全部內容。具體以招標階段的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
2.3計劃工期:
本工程施工總工期安排 18 個月,計劃開工時間為 2025 年 8 月 20 日,計劃完工時間為 2027 年 2 月 20 日, 6 個月內完成主體工程, 12 個月內項目基本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為準。合同簽訂后進場做 施工 準備工作,各階段性工程完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
2.4本項目 的標段劃分: 本項目 不 劃分標段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 , 需要 ( 需要 或不 需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2)業(yè)績最低要求 : / 。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具有 有效的 機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職業(yè)資格注冊證書 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本),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且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不得兼任本項目其他職務。
(4)財務要求: / 。
(5)信譽要求:
① 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qū)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yè)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 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 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 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 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決性懲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 投標人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 投標人 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 投標人 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監(jiān)理人;
f. 投標人 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 投標人 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 投標人 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 投標人 被依法暫?;蛘呷∠郯残聟^(qū)投標資格;
j. 投標人 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 投標人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 投標人 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 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 投標人 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n. 投標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國 ” 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 投標人 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 “ 信用中國 ” 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 投標人因 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 “ 失信主體 ” 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 “ 信用中國 ” 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 為準);
s. 投標人 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咨詢服務(前期咨詢資料成果對潛在投標人全部公開的除外);
t.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u. 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評價為履約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或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納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包括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雄安集團或招標人禁止其參加投標活動)(上述招標公告信譽要求 ②項修改為本條);
v.投標人被 “ 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 ” 網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單或失信聯合懲戒被執(zhí)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標人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中標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以 “ 信用中國 ” 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x.投標人被雄安新區(qū)相關部門列入河北雄安新區(qū)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 “ 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 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
y.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 行政處罰決定或最終法律文書中需明確定性為 “ 騙取中標 ” 或 “ 嚴重違約 ” 或 “ 重大工程質量 ” 問題,否則不視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標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 L項修改為本條);
z.在雄安新區(qū)招標范圍內,因涉嫌圍標、串通投標被立案調查,尚未被調查結束的(上述招標公告 信譽要求 ⑤ 項修改為本條)。
A.以上 u 、 v 、 w 、 x 、 y 、 z 與信譽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條要求為準。
B.投標人為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運營機構,以及與該機構有控股或者管理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和個人 。
C. 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當日“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處罰為準,處罰日期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當日“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準)(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第 p 項修改為本條)。
D. 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本條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當日查詢的“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為準)(上述招標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第 r 項修改為本條)。
E. 投標人為被列入市場主體“嚴重失信名單”的施工單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區(qū)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被列入市場主體“嚴重失信名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自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之日起 12 個月內不得參加雄安新區(qū)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
F. 不同投標人存在清單加密鎖號一致的情況。
上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情形的評審方式為公開承諾制,接受社會監(jiān)督。若發(fā)現存在上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嚴格遵守 “ 誰主張、誰舉證 ” 原則的前提下可通過 “ 交易平臺 ” 在 “ 投訴與答復 ” 菜單中采用數字 CA 證書以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的數據電文形式 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 7 )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組成聯合體的成員總數(含牽頭人)不超過 2 家;
②聯合體成員承擔同一專業(yè)工作的,按照聯合體各方資質等級最低的認定其資質;聯合體成員承擔不同專業(yè)工作的,按照聯合體協(xié)議分工承擔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yè)資質認定;僅承擔基礎設施設備采購的聯合體成員不需要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也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但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 申請人未明確按專業(yè)分工的視同雙方均承擔基礎設施 施工 工作,雙方均需滿足招標公告 “資質最低要求”;
③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本 招標 公告 “信譽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要求”;
④聯合體各方須按 招標 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其他成員方的權利義務,及各自總工作量所占預估比例;
⑤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 招標 ,否則各相關申請均無效 ;
⑥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且牽頭人為主要基礎設施 施工 方,并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xié)調工作 , 聯合體牽頭人應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基礎設施 施工 組織管理能力 ;
⑦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 招標 文件的要求,填寫 投標 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tǒng)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 投標 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⑧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8) 其他要求: 投標人若中標,項目經理應按時履約,并不得更換,否則按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
各投標人對多個標段提出投標時,最多允許中標 / (具體數量)個標段 ( 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 。
4.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 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 5 年 7 月 18 日00時 00 分 00 秒 至202 5 年 8 月 7 日 8 時 59 分00 秒 (北京時間,下同)下載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