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陸豐港口公司2025年碼頭防溢油服務及污染物接收處理服務項目詢比公告
一、采購項目基本信息: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04月23日17時52分 (北京時間)
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04月27日19時00分 (北京時間)
項目名稱: 新能源陸豐港口公司2025年碼頭防溢油服務及污染物接收處理服務
采購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范圍:
綜合板塊合格供應商(請供應商報名前務必確認是否匹配本項目供應商范圍要求,查詢方法: 2.2 資質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船舶港口服務單位備案證明。 2.3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類似合同業(yè)績。 2.4 其它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投標人須進行現(xiàn)場踏勘,并在投標文件中附上踏勘證明文件。 因本采購項目需實地研究確定碼頭的防溢油物資存放位置與應急響應時效,同時需充分熟悉了解項目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確保具備船舶污染物回收的接收能力。投標人必須到現(xiàn)場進行勘察,與項目充分溝通,并提供招標人/采購人認可的現(xiàn)場踏勘證明,踏勘證明需附于投標文件中。 2.5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2.6 投標人近三年內有以下情形的則不被接受,投標人須按照招標人的要求就部分條款內容做書面承諾。 (1)投標人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 (3)投標人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2.7 供應商范圍:綜合板塊合格供應商。符合國家規(guī)定可承擔采購項目相應資質的企業(yè)和單位均可參與投標。
3、其他要求:
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②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③近三年內(自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發(fā)生過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④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用中國”網站 /)。近三年內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中國裁判文書。